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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偷书卖钱,蜀黍帮忙“教崽”

发布者:兴庆分局 时间:2022-05-05 来源:兴庆分局

“警察叔叔,我知道错了,我以后一定改掉我的不良习惯,再也不会犯了!”12岁的小周在兴庆区公安分局月牙湖派出所的执法办案区向副所长范予保证道。

2022年4月26日,月牙湖派出所接到群众张女士报警称:自家孩子偷书卖给了商店,现要求商店老板退还书籍,老板不同意,双方发生纠纷。

副所长范予到达现场后,顺利的完成了纠纷调解,张女士退还该书费,商店老板退回书籍,范予本以为一起矛盾纠纷就此画上了句号,可这时张女士却拉住了他的衣角。

“警察同志,这孩子我是真的管不住了,但是我不能看着他走向歧途啊,他已经偷家里的钱好多次了,什么办法我都试过了,都不管用,求求你帮我教育教育他,改掉恶习。”张女士深感无奈的说。

范予对这对母子家庭情况进行了简单了解。原来,小男孩名为小周,今年12岁,父亲长期在外务工,由于爷爷奶奶抚养长大,老人家对此家中唯一男童过于溺爱,导致小周“恃宠而骄”,染上了一些恶习。此次偷书卖钱的源头竟是因上网“借了外帐”。

范予了解后,和小周进行了一番朋友式的交谈,没有急于给小周贴标签,而是通过这件事和他沟通为什么要去借钱,然后和他一起找到解决问题的方法并告诉他不该拿不属于自己的东西。作为男子汉,最重要的是坦诚和担当,“小时偷针大时偷金”的故事是非常好的示范。同时,结合警示教育,范予将小周带至所内执法办案区参观,通过一系列讲事实摆道理等方式成功让小周意识到了违法行为带来的严重后果。小周充分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并保证以后好好上学,不再做违法行为。

警方提示:如果孩子承认偷钱行为,也不要一味的批评、打压,而是要肯定他承认错误的行为,再针对偷盗的行为本身进行教育。希望每个父母在对待孩子的教育问题上,在做到立场分明的同时,也能多多从孩子的角度去考虑,尽量找到更温和、更妥帖的方式去沟通、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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