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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旬男子酒后失德伤人被行拘

发布者:公交分局 时间:2024-04-09 来源:公交分局

  4月7日,公共交通治安分局刑侦大队快速查处一起发生在公交车上的殴打他人案件,通过教育和惩戒相结合的方式对违法行为人进行处置,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4月3日20时左右,刑侦大队接到乘客张某报警,称其在金凤区乘坐106路公交车期间,看到公交车内有一名上了年纪的醉酒男子走近与一名小姑娘搭讪,引发对方反感,遂上前与该男子理论。谁知该男子却掐住自己脖子,向其面部打了一拳,造成其面部、颈部损伤。
  大队值班民警接到报警后,第一时间赶到事发现场,详细了解事件起因情况,做好出警记录并询问受伤乘客张某伤情,同时将涉事人员曹某口头传唤至大队做进一步询问调查。调查取证过程中,值班民警迅速调取了公交车内监控视频,并对涉案人员及在场证人进行了逐一询问谈话,形成书面材料。

  经查, 4月3日20时许, 60多岁的违法行为人曹某勇酒后乘坐银川市106路公交车。期间,曹某勇对同车的一名年轻女乘客进行搭讪,因言语行为失当,令对方颇为反感。当106路公交车行驶至金凤区亲水大街站附近时,同车乘客张某认为曹某勇的行为对该女乘客构成猥亵,遂上前对曹某勇进行斥责,后曹某勇与乘客张某发生口角,在此期间曹某勇掐住张某脖子,用拳击打其面部,导致张某面部、颈部表皮损伤。
  经询问,违法行为人曹某勇对其在公交车上殴打他人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目前,违法行为人曹某勇已被公安机关行政处罚。
  民警温馨提示:公交文明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希望广大市民朋友在乘车过程中能够自觉遵守乘车秩序,文明出行、文明乘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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