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灵武市局 时间:2019-11-13 来源:灵武市公安局
肇事逃逸原本就是一种愚蠢的行为,哪知肇事逃逸后还把车牌落在了事故现场,怎么形容呢?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而且砸的还不止一次。
10月29日上午7时许,灵武市公安局交巡警大队马家滩中队接到报警称:在马家滩加油站附近有一小车将一只羊撞死,小车逃逸,请求处警。
接警后马家滩中队民警立即赶到了事故现场,在现场勘查过程中,民警发现了一条让人意想不到的线索:肇事车的车牌。民警当即顺着此条线索对驾驶人展开调查,几经周折最终确定了车主的相关信息,通过联系车主民警得知,当天驾驶该车辆的系其朋友杨某某,就在民警准备传唤杨某某到交巡警接受调查的时候,杨某某主动来到了交巡警中队投案,并积极交代了其驾车发生交通肇事逃逸的违法事实。
目前杨某某将面临驾驶证一次性记12分并罚款2000元的处罚,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据了解,其实杨某某在现场就知道自己撞死了一只羊,可为了躲避赔偿却选择了逃之夭夭,留下了一块独自在风中凌乱的车牌。杨某某,你说说你,车牌都比你懂法,重新考驾照时,再认真学习一下道路交通安全法好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