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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宁县局】永宁县公检法通力协作,快侦快破快诉快判一起养老诈骗案件

发布者:永宁县公安局 时间:2022-06-14 来源:永宁县公安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区、市、县关于打击治理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的决策部署,永宁县公检法机关密切配合,在35天内快侦快破快诉快判一起养老诈骗案件,为受害人伸张正义并追回全部经济损失,为全县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提供精准指导,实现了良好开局。

    2022年4月7日8时许,犯罪嫌疑人孟某某伙同潘某某携带事先准备好的药酒(白酒泡灵芝)、追风水(碱水)、“平安药”(山楂丸)等物品流窜至永宁县新天地便民市场摆摊,打着免费送药酒的幌子吸引群众围观,谎称该药酒可以治疗风湿病、肩颈锥痛等老年常见病,并以受害人近期有灾祸为名,哄骗王某、燕某和李某三名被害人购买服用,骗取受害人现金8000元。二人成功实施诈骗后逃离现场,所骗赃款被平分挥霍。

    2022年4月8日,永宁县公安局刑侦大队通过综合研判、调查走访,在群众报案24小时内迅速侦破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潘某某,又于4月12日抓获犯罪嫌疑人孟某某。永宁县公安局依法对两名嫌疑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责令退赔三名受害人现金8000元。随后,永宁县公检法机关加强沟通、通力协作、开通快侦、快诉、快判方式提升办案效率。
    4月22日案件移送永宁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后,5月6日,检察机关正式向永宁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5月12日,永宁县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审理此案,当庭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潘某某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七千元;被告人孟某某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
    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一直在路上。永宁公安将重点打击以提供“养老服务”、投资“养老项目”、销售“养老产品”、代办“养老保险”、开展“养老帮扶”等为名,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各类诈骗违法犯罪,深挖养老诈骗违法犯罪线索,依法快侦快破、快捕快诉养老诈骗犯罪案件,从根本上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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