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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宁县局】永宁公安望远派出所:提升新质公安战斗力 筑牢公安工作“生命线”

发布者:永宁县公安局 时间:2024-04-08 来源:永宁县公安局

    今年以来,永宁县公安局望远派出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牢固树立法治理念,夯实执法根基,通过精细化管理、科学化办案、流程化监督等举措,有效促进了法治公安建设的新发展和执法效能的新提升。今年以来,共查处行政案件287起,快办案件320起,化解矛盾纠纷600余起,执法安全事故“零发生”,实现了辖区警情案件“双下降”、打击犯罪和服务发展能力“双提升”、政治安全和治安形势“双向好”的工作目标。

精细化管理 积蓄规范执法“源动力”

    一是端正民警执法理念。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把严格规范公正文明的执法理念贯穿到基层公安执法的各环节和全过程,进一步端正执法思想,转变执法理念,严防因民警执法理念偏差、盲目追求打处、急功近利办理案件,损害到公安机关执法形象和人民群众权益。二是严控源头执法问题。案管室针对接处警、受案、立案等执法源头细化明确执法标准,列出实用可操作的执法标准和工作清单,剖析各类通报,查摆问题、落实整改,切实做到事事公平正义,案案文明规范。三是营造浓厚学习氛围。本着“实战、实用、实效”的原则,坚持“日晨会、周例会,月总结”开展常态化法律法规章节学习制度,聚焦处警、执法、办案、服务中存在的不规范问题,教育引导全所民辅警养成良好执法习惯,通过组织撰写执法心得体会、观看警示片、自我测试等多种教育形式,营造浓厚学习氛围。2024年以来,共开展执法质量培训4次。

科学化办案 掌握规范执法“金钥匙”

    一是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健全“一把手”主抓、分管所领导负责、专职法制员监督、民警首接责任制的法治工作责任体系,不断强化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合力。所长作为推进派出所执法规范化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分管案件所领导对执法规范化工作具体负责,全面落实接处警、执法安全、执法培训等工作。案管室对所有的接报警、案件进行全流程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督促落实整改。接处警民警对自己接处的全部警情负责。二是严格规范办案流程。严格执行公安部“四个一律”执法要求,加强案件办理日常跟踪管控,形成执法办案全要素全流程动态监督机制。对受案、立案、调查、处罚、执行等各个环节进行研讨会商,严把立案审查关,狠抓案件办理关,以程序合法保障实体合法,以程序公正保障实体公正。三是规范接处警培训。将执法规范化建设落实到办案执法的全环节,把执法规范化要求具体分解到案件办理环节和执法活动过程,细化工作流程,挂钩所内绩效考核,倒逼执法工作规范,积极构建责任到人、精细到事、有据可查的接处警高效工作模式,不断提升执法执勤水平。

流程化监督 筑牢规范执法“硬防线”

    一是质态化监管。案前要求民警对每一起警情必须做到“有案必立,现场必查”,案中坚持“要素必录”,案后坚持“物品必控”,强化对涉案财物管理,紧盯登记、移交、返还等环节,做到“物随案走”“案结事清”“赃物必退”。二是制度化巡查。实行民警自查、领导把关、所内巡查管理制度,切实加强办案民警的自查自纠能力,切实做到有案必受、受案必核,立案必查、办案必督。同时,建立所内案件进度台账,记录每个案件不同的侦查、调查阶段,督促办案民警及时办结。

    法治兴则国兴,法治强则国强。下步,永宁县公安局望远派出所将在局党委的坚强领导下,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执法理念,紧扣执法规范化建设这一主题主线,聚焦自治区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围绕重点任务及执法薄弱环节,完善执法制度,强化执法监督,提升执法质效,大力推进法治公安建设提档升级,努力让辖区群众在每一起案件办理、每一件事情处理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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