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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宁县公安局】【假报火警是违法行为】

发布者:永宁县公安局 时间:2019-12-09 来源:永宁县公安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二条规定:扰乱公共秩序、妨碍公共安全.尚不够刑事处分的。要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给予处罚。以往一些假报火警者都曾分别受到行政拘留、罚款、警告等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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