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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示警 | 金凤区典型电信网络诈骗案件通报(第三十期)

发布者:金凤分局 时间:2022-05-02 来源:金凤分局

2022年4月26日,金凤区辖区共发生电信网络诈骗案件3起,其中冒充客服类诈骗1起;投资理财类诈骗1起;冒充公检法类诈骗1起;现选取两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请广大市民朋友提高警惕。

案例一:投资理财类诈骗

2022年4月26日18时许,辖区一群众报案称:其与2022年3月28日,收到一陌生人添加微信好友的请求,报案人同意后,对方询问其是否炒股,并告诉其下载APP“富途”进行投资稳赚不赔,在对方劝说下,报案人逐步相信,累计向平台充值10万元后,平台无法提现时才意识到自己被骗,遂到我局刑侦大队报案。

警方提醒:理财有风险,投资需谨慎,世界上没有稳赚不赔的投资方式。

案例二:冒充公检法类诈骗

2022年4月25日10时许,辖区一群众报案称:其于2022年4月25日接到一个陌生电话,对方自称是某某公安局户政科的民警,称报案人涉嫌一起案件,现需配合公安机关核查,随后报案人按照对方的提示进行操作,通过手机银行转账的方式向对方转账4700元后发现被骗,遂到我局刑侦大队报案。

警方提醒:1、凡是接到自称公检法人员的电话,提到安全账户、清查资金、转账汇款的,都是诈骗!

2、凡是自称某部门工作人员,主动"帮你"转接电话至公检法的,都是诈骗!

3、凡是要求通电话内容绝对保密,或通过网络出示“通缉令”“警官证”“通缉令”的,都是诈骗!

4、凡是自称公安人员要求通过电话、QQ、微信做笔录的,都是诈骗!

5、凡是要求前往酒店、家里、网吧等隐蔽的环境接受调查或自证清白的,都是诈骗!

审核| 高志华

编辑| 小M

素材来源| 刑侦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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