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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示警 | 金凤区典型电信网络诈骗案件通报(第四十二期)

发布者:金凤分局 时间:2022-05-12 来源:金凤分局

2022年5月9日,金凤区辖区共发生电信网络诈骗案件10起,其中兼职刷单类诈骗6起;贷款类诈骗1起;冒充公检法类诈骗1起;网络赌博类诈骗2起;现选取两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请广大市民朋友提高警惕。

案例一:兼职刷单类诈骗

2022年5月9日16时许,辖区一群众报案称:2022年5月9日13时,其在微信公众号上看到了一个关于兼职刷单的广告,通过对方发来的二维码扫码下载“某米”APP,在“某米”APP上有人主动添加报案人,将报案人拉入了一个群聊中,对方称任务完成后把截图发在群里就可以了,报案人按照对方的指示进行操作,通过手机银行向对方转账18563.2元,现该平台无法提现,遂到我局刑侦大队报案。

警方提醒:1、网络刷单本身就是违法行为,千万别被报酬迷惑,不要轻易点击陌生链接。

2、任何要求垫资的网络刷单都是诈骗。千万不能抱侥幸心理相信骗子的退款承诺,以免遭遇连环骗局,扩大损失。

3、如不幸被骗,立即报警,并将对方的QQ、微信、电话号码、聊天记录等留存提交给警方,以便警方破案。

案例二:冒充公检法类诈骗

2022年5月9日15时许,辖区一群众报案称:其于2022年4月30日接到一个陌生电话,对方称是某市公安局的民警,后向报案人发了一张通缉令问其是否认识张某,后称该张某用其身份信息办理了一张银行卡,称这张卡涉嫌拐卖儿童资金流转,涉案金额达到两百余万元,让其协助调查,后报案人按照对方提示进行操作,以验证资金为由向对方提供的银行账户转账共计20000元后,发现自己被骗,遂到我局刑侦大队报案。

警方提醒:1、凡是接到自称公检法人员的电话,提到安全账户、清查资金、转账汇款的,都是诈骗!

2、凡是自称某部门工作人员,主动"帮你"转接电话至公检法的,都是诈骗!

3、凡是要求通电话内容绝对保密,或通过网络出示“通缉令”“警官证”“通缉令”的,都是诈骗!

4、凡是自称公安人员要求通过电话、QQ、微信做笔录的,都是诈骗!

5、凡是要求前往酒店、家里、网吧等隐蔽的环境接受调查或自证清白的,都是诈骗!

审核| 高志华

编辑| 小M

素材来源| 刑侦大队

发表于宁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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