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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宁县局】天天讲安全 | 驾驶“报废车”上路,别拿生命安全开玩笑!

发布者:永宁县公安局 时间:2024-01-12 来源:永宁县公安局

众所周知
车辆必须定期接受检验
检验合格后才能上路行驶
已达到报废标准的车辆
应该及时报废
坚决不能上路
然而,总有个别驾驶人
罔顾道路交通安全
心存侥幸驾驶报废车辆上路
......

    1月9日下午,永宁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县城中队民警在109国道与火车站路口开展工作中,对一辆宁A号轻型普通货车进行路检路查时。发现其驾驶的机动车已达到报废标准。


   经询问,驾驶人吴某在明知此车已经报废的情况下,依然心存侥幸,驾驶报废车辆在路上行驶。其对自己驾驶报废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执勤民警随即将驾驶人吴某带至中队,向其普及了驾驶报废车上路的危害,并对其进行了现场教育。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条第一款、第一百一十条第一款之规定。对其驾驶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予以扣留机动车、扣留驾驶证、收缴物品;并对吴某处1000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驾驶报废车的危害

   01安全隐患大

    报废车辆因为使用年限时间长,机件严重老化损坏,车辆操作灵活性、稳定性、制动性能等大大降低,事故概率远远大于其他车辆,上路行驶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

    02环境污染大

    报废车发动机严重老化,耗油量明显增多,排放污染物严重超过国家规定的汽车排放污染物标准,不仅造成能源浪费,而且严重污染了大气环境,从而影响到人们的生活质量,不符合环保要求。

   03违法行为多

    上路行驶的报废车辆大多套牌、假牌甚至无牌,经常肆无忌惮地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规,非法改装、酒后行驶、超速行驶、违法停车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屡见不鲜。

驾驶报废车辆上路
危险又违法
永宁交警将持续加大
对涉牌涉证、漏检、报废车等
严重交通违法的精准打击力度
以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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