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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者:银川市公安局 时间:2019-11-29 来源:银川市公安局

近日,自治区档案局下发《关于批复灵武市公安局为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单位的函》,灵武市公安局被评定为全区档案规范化管理单位,成为银川公安第六家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单位。

10月31日,自治区党委办公厅档案业务处室会同自治区档案馆、公安厅及市局档案部门、灵武市档案局有关同志组成验收评估组,依据《宁夏回族自治区机关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评估办法》(试行)对灵武市公安局档案规范化管理工作进行现场验收。经评审,获得综合评分95.5分的好成绩。

考核组还对已实现自治区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的银川市公安局、兴庆分局、贺兰县局、开发区分局和交警分局提出表扬!

希望全市各级公安机关以达标单位为榜样,高度认识档案工作的重要性,紧紧围绕“一高三化要求,找准职责定位,发挥优势特色,切实增强为党管档、为民服务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加快推进档案数字化进程,释放档案资源巨大潜能,把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群众生产生活作为发挥作用的主渠道,为经济社会发展和百姓幸福生活贡献智慧和能量,奋力推进公安档案事业创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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