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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森林公安:捍卫生态安全,守护绿水青山

发布者: 时间:2022-09-09 来源:银川市公安局

银川市公安局森林分局于2009年6月8日正式挂牌成立,2021年1月21日,根据森林公安管理体制调整工作的决策部署,划转至市公安局直接管理,为市公安局内设机构。

筑牢忠诚警魂,守护生态安全。转隶以来,面对管辖区域主要涉及山水湖泊、森林草原等生态安全维护,点多线长面广,任务艰巨,警力有限等实际情况,分局在市局党委的坚强领导和关心下,始终以“勇担新使命,争创新业绩,展现新作为,彰显新形象”目标要求为抓手,坚持党建引领,大力实施“强化政治引领,强化能力提升,强化激励约束,打造高素质专业化森林公安铁军”的“三强一高”工程。

森林公安工作聚焦主责主业,积极推动森林公安与地方公安、行政主管部门工作深度融合,向机制、素质要警力,全面加强涉林、涉猎、涉黄河流域领域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两年来,创新推行“林长+生态警长制”,建立健全自南向北由永宁县公安局、兴庆区公安分局、贺兰县公安局、灵武市公安局、苏银分局等5个沿黄河辖区公安机关+森林分局、环保分局2个专业分局组成的“5+2”一体化生态联勤警务工作机制,挂牌成立全区首家生态资源案件侦查监督协作配合办公室,与国家电网、绿创集团等企业联合建立黄河银川段生态保护“林长+生态警长+智慧警务”警企共建工作站。在市级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各县(市)、区分局设立相应的“林长+生态警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建立覆盖县乡村(社区)三级的“林长+生态警长”管理体系,明确工作职责,强化部门协同,打击破坏自然资源领域违法犯罪成效明显。

近年来,共侦办森林领域案件20余起,特别是成功破获公安部挂牌督办“3.14”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3.24”公安厅挂牌督办案件,查缴枪支3支。核查区厅转办相关案件线索45条,查获国家二级保护动物50条(只),查获用国家一级保护动物制品普氏原羚角、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制品黑颈龟壳制作的龟角琴2把,查获象牙制品56件,濒危野生植物制品230余个,涉案数量为全区森林公安历年之最。联合区市林草部门、中山公园建立全区首家野生动物保护专业救护站,打通救助“绿色通道”。先后受理保护救助放飞苍鹰、红隼等各类动物150余只,有效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治安巡护,防患未然。强化应急处置,充分发挥公安机关协同防火和火场警戒、火案查处职责,与市局情指等部门健全完善了重大火灾警情应急处置预案。强化防火宣传,协同开展多形式、多角度、全方位的森林防火宣传,先后设置各类防火宣传标牌、发放宣传彩页、制作短视频、群发短信提示等,有效提升群众森林防火安全意识。强化火源管控,严格进入林区、湿地火源管控,协同开展森林防火进林区、进景区、进湿地督导检查,有力确保年内全市未发生森林火灾事故。强化联合巡查,建立行刑衔接工作机制,主动与银川铁路检察院、法院,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对接,多次召开工作联席会商会,对全市82家重点监管场所有针对性的开展联合执法行动,会同相关部门创新建立黄河生态保护警务联络服务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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