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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平安无“微”不至—公共交通治安分局为民办实事小记

发布者:公交分局 时间:2023-04-24 来源:公交分局

初心所在,群众所安。哪里有需要,哪里就有公安民警的身影。近年来,公共交通治安分局以“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为抓手,始终坚持“群众事无小事”服务理念,着力解决群众所需所盼,用一件件温暖感人的“小事”密切警民关系。

万元现金,民警迅速帮助找回

4月20日凌晨1时许,汽车站治安派出所接警称,一乘客挎包遗失。经了解,乘客赵某19日19时从银川市宝丰健康城处乘坐一辆出租车,在桃花源小区附近下车,不慎将随身的挎包遗失在出租车上,包内装有现金15000余元,身份证及驾驶证等物品。了解情况后,民警立即开展工作,通过调取大量监控视频资料,细致排查每一辆出租车,最终确定了其所乘坐的出租车车号,随与该车司机取得联系将包。在当面清点了包内物品并如数发还失主赵某

热心群众捡到手机民警帮忙物归原主

4月19日上午,热心群众陈某来到汽车治安派出所110值班室,称其在富源大酒店对面路边捡到一部手机,请民警帮助查找失主了解情况后,因该手机没有来电记录,民警通过手机通讯录联系到其朋友得知了失主王某十多分钟后,失主急匆匆值班室确认无误后,将手机发还给失主。接过手机,王某激动地说道:“早晨上班在路上太着急了,可能掏兜的时候把手机弄掉了,手机存有大量照片而且还绑着银行卡,一旦丢了就很麻烦,真是太感谢你们了!也非常感谢捡到手机的好心人!”

几经周折,遗失手机终被民警找回

4月14日,汽车治安派出所接警称:一乘客手机丢失,希望能够给予帮助。经了解,民警初步判断,丢失的手机应该是被他人捡走。根据失主描述行动轨迹,逐一排查站内视频监控,经过反复对比研判,发现手机被一名前往同心的大巴车上的乘客捡走。在确定该乘客身份后,民警第一时间联系到了该乘客,并成功将丢失手机取回。在核实失主身份后,民警将手机完好无损的归还于失主。

保管13天的手机回到主人手中

4月3日,乘客孙先生从民警手里接过13天前找回的遗失手机,连声向民警道谢。时间倒回3月22日19时乘客孙先生报警称:当日14时,其从火车站处乘坐30路公交车(车号不详),至在水一方处下车不慎将手机遗失在了车内,希望民警帮助找回。
    因报警人提供的乘车时间有误,值班民警为了确定报警人的乘车时间,多次与报警人进行沟通,调取了大量的视频监控,最终确定了报警人的乘车时间车号,并调取公交车监控视频最终找到了捡遗失手机的同车乘客,经联系,乘客答应将捡到的手机归还给失主,民警立即开车从乘客处取回遗失的手机。因报警人在外地出差,4月3日到我所取回遗失手机,并对民警表示了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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