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崔永锋
警龄:18年
职务:贺兰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副大队长
崔永锋自2003年参加工作以来三次得到贺兰县公安局嘉奖;两次被贺兰县公安局评为年度先进个人;他还曾被银川市交警分局评为年度先进个人等;2015年被银川市交通警察分局评为“银川好交警”荣誉称号;2016年,他又因为敬业奉献被贺兰县评为“贺兰好人”;2016年被银川市政府评为“第四届最美银川人”荣誉称号。2020年被银川市公安局记个人三等功。

2003年7月崔永锋从宁夏人民警察学校毕业被分配到贺兰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从事交通管理工作,而这一干就是18个年头。18年里崔永锋脚踏实地、虚心学习、在工作中积累了很多技巧和经验,也真正诠释了一个人民警察青春无悔的成长。
2003年大学毕业后,崔永锋被分配到贺兰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外勤中队从事路面巡逻工作。2008年,因事故中队警力不足,他主动请缨到事故中队工作。他的家人和一些朋友想不通,事故处理工作量大,辛苦程度难以想象,别人都是想方设法往出调,哪有主动往里跳的?但崔永锋却对大家说“不希望给自己的青春留有遗憾”。在事故一干就是7年。能够看到双方当事人化解矛盾,解决纠纷,看到双方握手言和,是支持他事故岗位坚持7年的精神动力;让每一起案件的当事人及家属满意,是他处理交通事故的最大心愿。在他看来,看着当事人及其家属的损失得到赔偿,工作得到群众的肯定,那种精神上的鼓励是无法用语言表达的。这7年里,经他处理的交通事故有一万起之多,其中重特大交通事故90余起,有影响的交通肇事逃逸案件50余起,为被害人及其家属挽回损失上百万元。

2014年,崔永锋在公安队伍大比武中不慎腿部受伤,在医院里的他常常惦记单位的工作开展情况,医生建议他休息半年,但是出院后没多久他就投入到了工作中。春季驾驶电动车、摩托车的群众增多,交通事故风险也随之增加。崔永锋带领队员坚守在辖区的重要路口,有时候一查就是一上午或是一下午。查处完以后,腿已经无法弯曲了,他总是忍者疼活动一下关节。在他看来,只要违法行为存在,他就会一直坚守在自己的岗位上。因为他不仅是一名警察,更是一名共产党员,初心与使命,让他义不容辞这样做。

酒后驾驶一直是公安机关重拳打击的交通违法行为,对此,崔永锋结合日常工作经验,摸清辖区驾驶员出行规律,采取错时查处的办法,带领队员从次日0时到3时开展夜查行动,几乎次次不落空,每次都有战果。对此,不少队员表示支持,但也有一些队员不理解。在崔永锋看来,酒驾、醉驾是非常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就很容易产生难以挽回的后果,重拳打击酒驾、醉驾,他责无旁贷。在同事眼中,雷厉风行、认真严谨是崔永锋的另一大工作特点。在查处交通违法过程中,面对违法行为人的无理取闹,崔永锋就像本“活字典”,总能及时地向违法行为人指出交通违法涉及的法律法规,让其心服口服。

“把每一件简单的事做好,就是不简单;把每一件平常的事做好,就是不平凡。”这是崔永锋看待工作和生活的态度。从警18年来,他在平凡的岗位上,忘我工作、任劳任怨,践行了对人民的承诺,感染着身边每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