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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法治贺兰,我们这样做……

发布者:贺兰县局 时间:2023-01-03 来源:贺兰县局

2022年,贺兰县公安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以法治公安为目标,以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为主线,完善执法制度体系,建立健全执法监督管理机制,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执法规范化建设跑出了加速度,掀起了新高潮,取得了新成效。贺兰县公安局连续14年被自治区公安厅评为执法质量“优秀单位”。今年5月,贺兰县公安局法制大队荣获全国优秀公安基层单位称号,8月,贺兰县公安局又被公安部命名“全国公安机关执法示范单位”,取得历史性突破!

制度化、规范化

——打造执法行为规范工程

“制之有衡,行之有度”,制度标准的完善和运行机制的确立是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基石和保障。尤其在电子信息时代,越来越多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以电子数据的形式呈现,为规范我局对电子数据的收集、保管及使用,法制大队聚焦整体执法环境和安全形势的新变化、新动向,制定了《贺兰县公安局电子数据管理规定》,就如何收集好、管理好、使用好电子数据做出了明确规范,具有较强的指导性和可操作性。“通过摄影、摄像、远程勘验等一系列规范性操作流程取证,有效防止了瑕疵证据、非法证据的产生。“作为基层刑侦民警,我深切感受到,执法制度体系更加健全完备,每一项执法活动都有章可循。”刑侦大队副大队长赵涛说道。同时,为推动执法规范化建设更具温度更加规范,法制大队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新时代公安执法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清理、完善、制定了《贺兰县公安局执法监督回访暂行规定(试行)》等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执法制度,为规范民警执法打造出一系列有章可循、有规可依的基准线,执法效果有了明显提升。全局接处警警情回访满意率达到了98.8%,同比上升0.5个百分点;执法舆情发生率环比下降了33个百分点;源头执法问题大量减少,同比下降28个百分点,整改率100%。

精细化、智能化

——构建精细化执法监督体系


“薛所,昨天晚上的警情别忘了分流。昨天的案子也别耽误了,注意期限啊。”一大早,贺兰县公安局法制民警李龙又开启了口头提示监督模式。贺兰县公安局坚持打造多维立体监管模式,紧盯执法源头、把牢执法要素,持续开展高频次、全环节、广覆盖的执法巡查,通过设置专门执法监督岗,最大限度减少执法瑕疵和执法问题,同时推行线上“盯警”“盯案”制度,围绕警情流向、案件受理、措施适用、案件出口等办案节点,按照“日提醒”“周通报”“月评比”工作制度,向主办民警推送处置提醒、问题预警,定期通报日常执法中出现的问题,有效防范压降执法风险隐患,实现接处警、现场处置提前监督,办案区内执法活动实时监督,案件办理走向、人员处理全程监督,执法问题精准监督。今年以来共巡查警情50000余起,共编发执法巡查通报49期,巡查提示单5期,专项通报50余期,月度通报8期。

标准化、实战化

——着力提升公安执法队伍履职能力

执法质量的高低与民警的执法能力息息相关。针对整体执法办案办事能力有所欠缺的现状,贺兰县公安局在坚持随岗培训、法制员例会培训、送教上门、执法资格考试等传统学习培训方式的基础上,积极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将法治学习纳入每月理论中心组学习内容,坚持会前学法,极大地调动了全警学法用法的积极性。同时创新性开展民辅警“教科书式”执法创新实践活动,聚焦现场执法及常见警情现场处置,精心谋划伤害斗殴类警情选题,抽调专人,成立工作专班,精选优秀警务实战教官,制作拍摄执法规范管理处置教学视频,构建教学、培训、实战、指导一体化的执法标准体系,真正做到实战实用实效,受到广大民辅警一致好评。截至目前,全局民警初级执法资格考试通过率达到100%,通过高级执法资格考试23人,占执法民警总数23%,通过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10人,占执法民警总数10%。打击犯罪不辞辛劳,与群众切身相关的接处警工作,更不能有丝毫懈怠。

一年来,贺兰县公安局法制大队孜孜以求,创新理念,科学发展,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和敢于担当的勇气,推动着执法规范化建设不断推向纵深,亮点频出的背后,是一切以群众利益为出发点的初心,是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办理和每一件事情处理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承诺。今后,他们将继续发挥执法示范单位的“标杆”作用,努力为全面推动高质量法治公安建设砥砺前行,再立新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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