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贺兰县局 时间:2023-07-10 来源:贺兰县局
五人组团“拉车门”实施盗窃,三人放哨掩护,两人实施盗窃,主打一个分工明确、配合默契?
7月5日夜里,贺兰县公安局德胜派出所的社区民警马建和以往一样,带着辅警在辖区进行夜间巡逻。凌晨2时30分许,他们巡逻至海亮14号地附近时,发现五名年轻男子在小区周围转悠,看到警车后神情怪异、眼神躲避、形迹可疑。为避免打草惊蛇,民警随即联系海亮社区的平安先锋队,叮嘱队员要加强夜间巡逻,重点要关注这五名可疑男子的动向。
“马警官,被你猜中了,你们一走,那几个人就开始行动了!”凌晨2时50分许,平安先锋队员联系民警称:发现几名男子先后进入小区地下车库实施“拉车门”盗窃。收到线索后,民警安排一组力量守住地下车库出口,另一组力量赶往现场进行“瓮中捉鳖”。在平安先锋队员的配合下,成功将五名嫌疑人抓获。
“警察叔叔,我们就是在那找车位,没干啥坏事啊,您抓我干嘛!”在审讯室,嫌疑人王某某还在不停地狡辩着。“你真是不见棺材不掉泪啊,你看看这是不是你?”民警拿出现场的监控视频,画面显示,凌晨2时40分,三名男子大摇大摆进入地下车库后,开始左顾右盼,四下观察五分钟后离开地库前往小区门口放哨掩护。紧接着另外两名男子就进入地下车库,不停拉动停放车辆车门,在未上锁车辆驾驶室和后备箱疯狂翻找。
民警说:“巡逻时候就看见你们几个鬼鬼祟祟,我们刚走没几分钟你们就等不及开始行动了,还真是一刻都等不了啊!你们挺懂配合,放哨的放哨,盗窃的盗窃,分工分的挺好,还是被抓了吧,所以一定得守法啊!”王某某面对确凿的证据,最终如实供述了自己的违法事实。
经查,五名男子从本月起,分三次在夜深人静时潜入地下车库实施“拉车门”盗窃。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