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贺兰县局 时间:2024-06-24 来源:贺兰县局
近日,贺兰县公安局金贵派出所民警成功救助一只国家二级野生保护动物——刺猬,并将其安全放归自然。
“警察同志,我在路边看到一只小刺猬,麻烦你们快来看看!”6月19日0时许,金贵派出所接到辖区热心群众报警,称其在路边看到一只带刺的“小家伙”,疑似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刺猬,担心其受到车辆碾压,希望派出所民警对其进行救助。
接到报警后,民警赶到现场,根据该热心群众的指引,在路边草丛内找到一只“小家伙”。随即,民警与野生动物保护站工作人员取得联系,确认该小动物是国家二级野生保护动物——刺猬,属于国家“三有”保护动物。民警小心翼翼对其进行全身检查,发现“小家伙”并未受伤,且活力旺盛,在确认小刺猬具备放生条件后,民警将其带到黄河湿地生态保护区放生,帮助其回归大自然的怀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