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5年底以来,银川市金凤区鹿鸣苑小区一部加装电梯的施工进度条,卡在了一纸赔偿协议上。
一边是某单元全体业主的合法申请与迫切期盼,一边是相邻营业房业主对采光、安全的合理担忧。双方围绕“挡不挡”“赔多少”争执不下,矛盾从言语交锋升级为阻工对峙。社区、街道先后组织5次调解,均无果而终。2026年4月,第5次调解失败后,业主方表示“不再协商,愿接受法院判决”,营业房业主则扬言继续阻工——一部民生工程的电梯,就此陷入僵局。

关键时刻,北京中路派出所长城花园社区警务室主动对接“三官一员一师”基层法治机制,引入专业法治力量下沉一线。从行政调解的“调不动”,到法治联合体的“破得开”,这起一度无解的“骨头案”,最终以双方握手言和收场。
僵局:5次调解未能弥合的“缺口”
纠纷的起点并不复杂。2025年8月,鹿鸣苑小区某单元全体业主自愿申请加装电梯,手续齐全,11月动工。施工仅一周,隔壁营业房业主便以“遮挡采光、影响经营”为由,质疑工程合法性。社区、街道多次核查确认:加装电梯程序合规,但因营业房与居民楼非同一单元,前期未征求营业房业主意见,埋下隐患。

此后半年,社区、街道先后组织5次调解。营业房业主索赔从30万元降至12万元,业主方从3万元提至5万元,双方心理预期差距巨大。第5次调解结束后,业主方态度决绝:“不再协商,愿接受法院判决。”营业房业主则放话“不赔够就继续阻工”,施工全面停滞,邻里关系降至冰点。
行政调解的局限性在此显现——缺乏法律刚性支撑,调解结果缺乏约束力,双方在情感与利益的天平上反复拉锯,始终无法打破僵局。
破局:“三官一员一师”如何
打通“最后一公里”
面对这块“硬骨头”,长城花园社区警务室没有简单推脱。社区民警马春梅在日常走访中敏锐意识到:单纯依靠行政调解已难以为继,必须引入法治专业力量。她第一时间向上级汇报,建议启动“塞上枫桥”基层法治机制,整合“三官一员一师”——法官、检察官、警官、司法助理员、律师——形成“联合会诊”态势。
在街道统筹下,专项调解专班迅速组建:检察官代江铃、社区民警马春梅、驻社区张律师、司法调解员及社区治保会成员全员到位。专班将调解阵地前移至小区“法治家园”,采取“面对面释法、背靠背说理”模式。
调解伊始,营业房业主情绪激动,扬言“不赔12万就拆电梯”,并流露出阻工念头。马春梅没有急于谈赔偿,而是先上了一堂“法治警示课”。她结合类似案例,详细讲解违法阻工的法律后果,用法治权威稳住局面。营业房业主情绪逐渐平复,业主方也认识到施工中对相邻权益考虑不周,双方对立态势得到有效控制。

紧接着,张律师逐条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邻权规定,明确指出施工方需承担合理补偿义务。代江铃检察官则结合宁夏本地法院生效判决和全国类似案例,以案释法,把法理讲透、底线划明。“远亲不如近邻,闹上法庭,诉讼费、时间成本、邻里感情,哪样不是损失?”司法调解员和社区网格员主打“感情牌”,开展多轮背靠背沟通。
最终,专班提出务实方案:参照司法实践标准,由业主方一次性补偿营业房业主采光及经营影响损失。双方协商后,业主方将补偿金额提高至双方均能接受的数额,营业房业主放弃阻工并签署协议。停工近半年的电梯工程,重新启动。
启示:法治思维如何重塑基层治理逻辑
从社区5次调解无果,到“三官一员一师”介入后一朝破冰,其核心在于:把法治思维贯穿全过程。
社区警务室作为感知矛盾的第一道触角,主动从“被动调解”转向“主动引流”,将专业法治力量引入基层末端。派出所民警既当“执法者”,更当“粘合剂”——用法治权威稳住局面,用邻里真情软化心结。

“小事不出社区、大事不出街道、矛盾不上交”——北京中路派出所以“塞上枫桥”为指引,通过“三官一员一师”机制,让专业法治力量下沉一线。这不是个别案件的“偶然化解”,而是一套机制的“成熟运转”。截至目前,该所已通过这一机制成功调处多起类似纠纷,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基层治理经验。
一部电梯装起来,撬动的是一整套基层治理能力的升级。这不仅是老旧小区改造中一道亮丽的“枫警线”,更是新时代“枫桥经验”在法治轨道上的生动实践。
编校丨映 南
审核丨锋 笔
复审丨侯 越
监制丨杨 琛
来源丨北京中路派出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