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银川交警 时间:2025-05-26 来源:银川市公安局交警分局
2025年5月14日20时许,11岁的姚某某驾驶电动自行车(前后共搭载3名儿童),沿银川市凤凰南街东侧人行道逆向行驶至与六盘山路交岔路口向南150米处,遇行人李某某带孩子在凤凰南街东侧人行道步行时,发生碰撞,造成李某某受伤的道路交通事故。
监控画面显示,4名儿童中一人驾驶电动自行车,一人蹲在踏板处,两人挤坐在后座上,四人都未佩戴安全头盔。从骑乘开始到发生事故,时间不超过90秒钟。事故调查过程中,交警了解到,电动自行车钥匙是姚某某从家中偷偷拿出,父母并不知情。
民警随后联系了他们的家长,要求家长履行好监护责任,做好日常安全教育和监督管理,严禁孩子在未达到法定年龄骑行自行车和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
日常生活中
未成年人骑行事故并不少
请所有家长和学生务必牢记教训
把交通安全的主动权
牢牢把握在自己手中
1
年龄需达标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驾驶自行车必须年满12周岁。
年龄未达标的孩子,家长不可以让其骑自行车上路,只能在人车分流且安全的空间内,例如训练场、小区或公园内特定的儿童活动区域等,在家长的陪同监护下骑行。
答疑
为什么必须年满12周岁?
从科学角度讲,年满12周岁的孩子在辨识能力、规则理解能力等方面才足够适应道路的行驶状况。现如今的孩子身体发育快,长得高,骑车学得快,但学会了≠可以上路了,因为孩子不一定能完全明白道路交通规则,一旦造成人身损害,对孩子自己和家庭都是巨大的打击。
2
骑行守交规
年龄达标的孩子
家长更需加强交通安全教育
因为其活动范围扩大了
不确定性因素也增加了
骑车前
调整车辆
要根据自己的身高调整好坐垫高度,不能过高也不能过矮,保证在停止状态时双脚刚好可以着地为最佳。出发前检查刹车是否有效、车把是否结实可靠等。要特别注意,家长不要为孩子挑选与其体型体重相差过大的车辆,以免孩子无法掌控。
骑行时
遵守交通规则
自行车要在非机动车道上骑行;骑车转弯时要伸手示意;过马路要依照信号灯指示通行,不能闯红灯或冲黄灯;过斑马线时要下车推行;没有斑马线时要走过街设施;骑车要集中注意力;要远离大型车辆转弯时的车内侧区域。
绝对不能做的事
不可掉以轻心
不要骑车带人;不要追逐竞驶;不要脱手或手拿东西骑车;骑车时不要攀附其他车辆;不要在车辆后方忽然“鬼探头”式冲出。
银川交警提醒
会骑≠能骑
因未成年人的法规意识
和应对突发状况的能力欠缺
上路骑行极易酿成交通事故
广大家长要以身作则
加强对孩子的监管教育
让孩子正确认识和远离交通违法
共同为孩子的出行安全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