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宁东分局 时间:2023-07-05 来源:银川市公安局宁东公安分局
“我在马路边,捡到一分钱,把它交到警察叔叔手里面……”,拾金不昧是传统美德,但有些人捡到财物后将之据为己有,更有甚者还恶意盗刷。近日,宁东公安就接到这样一起案件,一男子捡到手机不归还,竟然还动歪心思,先用微信贷款,后盗刷失主手机微信里的钱。
近日,刑侦大队接到辖区群众赵某报警称,自己在乘车上班的过程中不慎将手机丢失,于是赶紧用同事的手机联系自己的手机,发现已经关机,就立刻去补办手机卡。重新登录微信后发现有人用自己的微信通过微信贷款软件贷款15000元,并将贷到的15000元连同微信余额中的182元扫码转出。接到报案后,办案民警立即展开侦查,通过分析研判,确定一男子有重大作案嫌疑。6月26日,在辖区企业的配合下,犯罪嫌疑人马某某被一举抓获。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马某某如实供述了自己盗刷他人微信钱财的犯罪事实。据马某某交代,自己是在路上捡到了受害人赵某的手机,抱着试一试的心态去尝试解锁手机密码,没想到真给试出来了。于是打开手机微信,发现微信钱包内有个名为“微粒贷”的功能,并且额度有15000元,刚好自己的信用卡快要到期了,就心生贪念,决定借机使用该功能申请贷款,没想到竟然真的成功贷到了15000元。为了防止失主发现自己的钱被转走,嫌疑人马某某先后五次在商店谎称要用现金还账将贷到的15000元转出。目前,嫌疑人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警方提醒:
盗刷他人遗失手机内的钱财属于违法行为
捡到他人财物应及时归还
为保护个人信息
最好为手机设置较为复杂的锁屏及支付密码
以防丢失后被盗刷
一旦发现手机遗失
请第一时间补办电话卡并及时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