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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季行动丨抓获4人!宁东公安重拳打击涉“两卡”违法犯罪

发布者:宁东分局 时间:2024-08-13 来源:银川市公安局宁东公安分局

出售或出借自己的银行卡、电话卡、身份证就能轻松获取高额报酬?看似是“生财之道”,殊不知是“歪门邪道”。警方多次提醒,不要贩卡!不要借卡!不要租卡!当心被不法分子利用,沦为犯罪的“工具人”。但是,总有些人心存侥幸,明知对方用自己的银行卡进行非法交易,仍为了蝇头小利铤而走险。

夏季行动开展以来,宁东公安强化“侦查中心深入研判、派出所联动作战”打击机制建设,主动出击深入推进“断卡”行动,对非法出租、出借、出售、购买“两卡”人员进行严厉打击。近日,宁东刑侦循线深挖、主动出击,成功抓获多名涉“两卡”违法犯罪人员,刑事拘留1人,行政处罚3人,为“断卡”行动再添战果!

7月9日,王某某在网上办理贷款时在明知银行卡不能出租出借给他人的情况下仍将自己名下的银行卡出借给上游犯罪分子进行拆解、转移电信网络诈骗涉案资金。

7月10日,张某的朋友金某某谎称家里没有办法汇钱,张某将自己的银行卡出借给金某某用于接受转账。事后,金某仅支取了一部分,留了一部分给张某用于日常开销。张某的行为已构成非法出借银行账户。后公安机关查明张某银行卡接受的该笔转账为涉诈资金,于是依法传唤张某。张某到案后表示自己在办理银行卡时签订过不准出租出借的承诺书,知道该行为涉嫌违法,于是将与金某的聊天记录全部删除。张某的行为已构成非法出借银行账户。

7月25日,一则网上贷款的广告吸引了刘某某的注意。于是添加“客服”进行贷款。“客服”称刘某某银行卡流水不足,需要刷流水。刘某某按照对方要求将其转入自己银行卡内的3万元分四笔转入对方提供的银行账户,经核查,刘某某用于“包装”刷流水的资金为涉诈资金。刘某某在明知银行卡不能出租出借的情况下仍将自己的银行卡信息告知他人用于转移涉诈资金,导致电信诈骗受害人资金被转移,其行为已经涉嫌违法。

以上三人在明知银行卡不能出租出售出借的情况下仍将自己的银行卡借给他人使用,其行为均涉嫌违法,现已依法罚款。

7月26日,刑侦大队接到涉诈线索通报,嫌疑人马某疑似用GOIP设备进行电信诈骗。接到线索后,办案民警立即对线索进行分析。经综合研判分析,嫌疑人马某被成功抓获。据马某交代,自己是在某短视频平台刷到一个二维码,称可以轻松赚快钱,于是联系对方“做任务”。对方称只要两部手机一根线,打打电话就可以赚钱。在拨打电话半小时后,马某已经意识到自己成为了电诈分子的“帮凶”,但是为了赚取对方所说的“佣金”,还是选择将电话打完。最后结果可想而知,马某不但没拿到对方承诺的“佣金”,还把自己送进去了。

宁东警方在此提醒,电信诈骗花样繁多,稍有不慎就可能掉进骗子设下的圈套,请主动学习防骗知识,时刻绷紧防范心弦。切忌保护好个人名下的支付账户,勿被“蝇头小利”所迷惑,不出租、出借、出售给他人使用,以免沦为诈骗分子的帮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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