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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庆区公安分局“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措施清单标准清单 |
单位:兴庆区公安分局 2023年6月 |
类别 | 措施清单 | 标准清单 |
具体推进系统内和社会普法工作措施 | 重点普法项目 | 宣传方式 | 完成时限 | 组织领导方面 | 普法工作开展方面 |
系统内普法 | 贯彻落实领导干部学法清单制度、党委会前学法制度、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法工作制度,组织实施2023年度国家工作人员无纸化学法用法及考试工作。 | 领导干部学法、用法 | 学习交流研讨 | 长期实施 | 将普法工作纳入本部门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齐抓共管 | 至少组织一次全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培训,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各党支部学法制度健全,有计划、有任务、保证学习实效。 |
浓厚学法文化氛围,持续深化“好好说话、规范执法”,组织开展“如我在案、如我在办”大讨论活动。要在分局范围用好智考平台这个载体,多形式、常态化组织开展学法练兵,鼓励民警报考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和高级执法资格考试,推动“十佳执法民警”“十佳精品案例”“执法示范岗”评选活动,激发全警学法用法、规范执法的积极性。 | 如我在案、如我在办”大讨论实践活动 | 集中培训、线上考试、组织评比 | 年内 | 由法制大队牵头面向全局组织开展“如我在案、如我在办”大讨论实践活动,各单位积极配合 | 开展案件考评、交流心得、典型案件评选等方式,每月至少组织一次民警线上法律知识考试,年内邀请院校教师、检法骨干开展专题培训不少于4次。 |
统筹刑侦、治安、经侦等部门结合执法实践,有针对性地加强专门法律知识学习,加快对新业态领域违法犯罪行为查处的法律适用、侦办对策、取证指引等关键环节研究,培养具有攻坚能力的执法业务专家。 | 法律人才培养 | 学习研讨、会商 | 长期实施 | 由法制部门牵头,统筹刑侦、治安、经侦等部门参与 | 重点围绕新颁布的《反电信网络诈骗法》、《黄河保护法》开展专题学习 |
社会面普法 | 建立完善普法责任制,各单位根据自身职能,在具体执法、管理服务过程中向群众宣传有关法律规定、法律程序、解答相关法律问题,把执法、管理、服务现场变成向群众宣传普法及法律的第一现场 | 普法责任制 | 面对面宣传 | 长期实施 | 制定〈2023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安排部署具体工作任务、明确责任单位 | 各单位自觉承担普法工作责任,抓好职责范围内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上、下半年至少组织两次与本单位、本警种履行职责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宣传活动 |
落实以案释法。各执法单位办理刑事、行政案件过程中,应当向案件当事人开展以案释法工作,充分阐明执法行为或办理案件的法律依据。对可能引发信访、产生负面社会舆情的案件,要针对案件当事人反应的重点问题进行全面分析论证,依据法律和案件事实做好释法工作。 | 以案释法 | 日常执法工作 | 长期实施 | 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确定“以案释法”主体及工作任务 | 日常执法中,要充分阐明执法行为或办理案件的法律依据,做好释法工作,并及时总结提炼好的经验做法,加大宣传 |
围绕社会和谐稳定开展主题法治宣传,把握各类法治宣传月、宣传周、宣传日等特殊时间节点,开展各类重点突出、针对性强的集中宣传活动,例如黄河流域生态保护、防电信诈骗、安全生产、非法集资、消防安全、禁毒宣传等 | 主题法治宣传 | 集中宣传 | 长期实施 | 各牵头部门按照责任分工,提前部署,周密安排,确保主题宣传取得实效 | 着力惯例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增强全民法治观念”的要求,把提升公民法治素养与推进基层依法治理有机结合,提升辖区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每月按时报送各单位普法工作台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