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西夏公安 时间:2025-04-29 来源:西夏分局
姓名:高千贺
近日,宁夏大学附属中学八年级(五)班高千贺在西夏区怀远东路橡民A区捡到一个钱包。打开钱包,里面有200元现金、一张驾驶证、一张居民身份证、两张银行卡等重要物品。面对这些财物,高千贺同学没有丝毫犹豫,第一时间将钱包交到了朔方路派出所。
朔方路派出所民警迅速展开行动,经过不懈努力,成功联系上失主,让钱包物归原主。失主在取回钱包时,对高千贺同学拾金不昧的行为感激万分,专门制作了一面 “拾金不昧、品德高尚” 的锦旗,以表诚挚谢意。
与此同时,朔方路派出所也向宁夏大学附属中学发出表扬信。信中,对高千贺同学的高尚品德给予了高度赞扬,还充分肯定了学校在品德教育方面取得的显著成效,对学校培养出如此品德兼优的学生表示钦佩。
学校于4月28日第十一周升旗仪式对高千贺同学进行公开表彰,由宋国贤副校长为其颁发奖状。
“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 一个优秀的榜样,如同一座明亮的灯塔,照亮人们前行的道路。高千贺同学拾金不昧的行为,正是我们身边的榜样。他的行为是个人道德修养的体现,更是德育教育成果的生动展示。希望各位同学都能以高千贺同学为榜样,从身边小事做起,传承和发扬拾金不昧、乐于助人的传统美德,让文明之花在校园处处绽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