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永宁县公安局 时间:2021-01-29 来源:
时下,共享电单车已经融入群众的生活之中,方便群众出行的同时,广泛推广绿色低碳生活方式。而市场中投放的共享电单车数量庞大,这就给一些不讲公德、自私自利的人留下了可乘之机,故意损毁、恶意抛扔甚至藏匿、占为己有等现象时有发生,不仅大幅增加了企业成本,更影响了共享经济的健康运行,严重破坏了城市的整体形象。
近日,犯罪嫌疑人苏某因故意烧毁两辆共享电单车,被永宁县公安局杨和派出所抓获。
2020年12月26日18时,永宁县公安局杨和派出所接到110指令:永宁县永红加油站西侧有两辆美团共享单车不明原因起火。
接警后民警立即到达现场,发现两辆美团共享电单车系人为烧毁。通过民警对案件进一步分析研判,聘请相关单位对烧毁的两辆共享单车进行价格鉴定,经鉴定两辆共享单车的损失近6000元。后民警调取美团公司共享电单车使用轨迹发现,使用者仅留有联系电话,在对涉案手机号码进行调查发现山东籍男子苏某有重大嫌疑。
2021年01月04日派出所民警将犯罪嫌疑人苏某抓获,讯问得知其2020年12月19日同朋友使用微信扫码开锁了两辆美团共享电单车。将共享电单车骑出区域外时不慎摔倒,后两辆电单车同时断电,犯罪嫌疑人苏某认为共享单车没有电了,怒火中烧,趁无人之际将一辆共享电单车烧毁离开。2020年12月26日犯罪嫌疑人苏某再次到达事发现场发现另一辆共享电单车还在事发现场,担心事情会被发现,再次将另一辆共享电单车点燃烧毁。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等待苏某的必将是法律的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