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永宁县公安局 时间:2023-01-12 来源:永宁县公安局
“还好有你们,不然我们家房子被火烧完了......”
1月12日凌晨,永宁县公安局闽宁派出所及时扑灭一起居民房屋起火,最大限度为群众挽回了生命财产损失。
事件回顾
1月12日凌晨1时许,永宁县公安局闽宁派出所值班民警接到报警求助称:“警察同志,我家着火了……”。火情就是命令、救援刻不容缓!民警迅速赶往现场灭火。
现场浓烟滚滚,火苗已窜出窗外,情况十分紧急!家中3人已经在院子外面。为控制火势进一步蔓延,再次确认房屋内无人员被困后,民警崔孟和辅警马世龙立即将院内电源总闸断开,同时拨打119请求消防支援。
民警利用洗车的水枪接通厨房水龙头制成简易的消防水枪,淋湿口罩后毅然冲进了火场,由于浓烟太重,民警前后进出三次才确定着火位置,经过对着火点的不间断喷水,1时25分许火势得到了控制。
在与消防人员的全力配合下,大火被成功扑灭。看着民警和消防员被浓烟熏黑的脸庞,现场群众纷纷点赞。经了解,此次火灾的主要原因是家中明火将被子引燃,所幸火灾未造成人员伤亡。
警方提示
冬季天气干燥,极易发生火灾,请广大人民群众一定要注意用火、用电、用气等安全,谨防火灾发生,酿成悲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