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永宁县公安局 时间:2024-10-24 来源:永宁县公安局
“给人民警察点赞!这次针对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整治不仅规范了李俊市场秩序,还有利于交通安全,派出所这项工作做得非常好”在李俊网红集市赶集的赵先生说道。
10月23日,为严格落实《宁夏回族自治区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以及《永宁县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任务清单》,持续深入推进辖区电动车通行秩序管理,李俊派出所联合永宁交警大队在李俊网红集市开展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行动。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旨在严厉打击电动车违法载人、逆行、闯红灯以及摩托车无牌无证、不佩戴头盔等违法行为,预防和减少涉及电动车的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结合“百日攻坚战”,民辅警以早提醒、早劝阻、早预防、早消除为目标,对过往的摩托车和电动车辆进行严格检查。
在查处过程中,执勤民警坚持教育和处罚相结合的原则,对轻微违法行为,主要以教育劝导为主,引导驾驶员充分认识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性,督促其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养成良好的交通习惯;对无证驾驶、报废车等重点交通违法行为,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不佩戴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对驾驶员进行宣讲教育,让其深刻认识到佩戴头盔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督促其戴好头盔,安全驾驶。此次行动共查处电动自行车违规载人、未按规定佩戴头盔等违法行为50余人次。
通过此次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提高了辖区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为营造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奠定了坚实基础。相信在永宁公安的努力下,辖区的交通秩序将得到持续改善,人民群众的出行安全将得到更有力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