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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公安报 | 永宁“五有举措”调解纠纷

发布者:永宁县公安局 时间:2024-12-30 来源:永宁县公安局

    今年以来,宁夏回族自治区永宁县公安局通过“五有举措”切实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全力构建平安和谐的社会环境。

    他们坚持矛盾纠纷调解有队伍,培育10余支由老党员、老干部、治保会成员、志愿者、热心群众组成的“调解先锋队”,特邀精通法律知识的人员进行指导。坚持矛盾纠纷调解有场所,指导社区民警在集市广场等点位选取群众待着舒服、乐意说话的地方,让矛盾纠纷当事人能放松地吐露心声。坚持矛盾纠纷调解有制度,依据调解法制定和完善矛盾纠纷调解制度框架,确保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坚持矛盾纠纷调解有平台,充分发挥“和谐大叔”等调解品牌作用,积极发动群防群治力量,把“有事好商量”平台打造成为服务群众“好帮手”。坚持矛盾纠纷调解有联动,联合法院、司法、综治等部门,形成“公安+部门+社会力量”的大调解模式,以更扎实的举措、更贴心的服务,将矛盾纠纷处置于萌芽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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