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永宁县公安局 时间:2025-07-01 来源:永宁县公安局
“真的要感谢咱们派出所的民警同志,要不是你们及时赶到现场处理矛盾纠纷,我都不知道该咋办了。”6月30日,在永宁县公安局李俊派出所,种植大户赵先生拉着派出所所长常金平的手不停地说着感谢。
6月29日,在永宁县李俊镇魏团村,十几辆汽车无序地停靠路边,几十名务工人员在道路上大声嚷嚷,将其中两人围住不停地推搡:“把钱给我们,不给钱就不要走,这么累的活我们不干了。”
接到报警后,李俊派出所民警立即赶到现场进行处置。民警现场了解到,辖区种植大户赵先生的芹菜种植基地需要收割,家住永宁县的张某居中牵线找到席某,席某组织65名务工人员到田里为赵某提供收割服务。双方事先约定,工人日收割量需达250斤,每人方可领取200元日薪。然而当日劳作至下午,众人却因为干的活与事先约定的工作不符提前停工索薪。经核算,人均收割量仅约60斤,总重4300斤左右。席某坚持索要13000元全额报酬,赵先生则坚决拒绝支付,三方开始激烈争执。
“说好的是割芹菜,到了田里又说是拔芹菜,这么累的活我们不干了。”眼见务工人员围得越来越多,吵的声音越来越大,民警当机立断,将赵先生、席某、张某三方带离现场到派出所进行调解,为化解冲突开辟理性空间。
“喊我们来干活的时候说的是割芹菜,到了田里又说是将芹菜拔出来,再把根洗干净才能付钱,工人当然不愿意干了。”组织务工人员干活的席某气愤地说。
“我找人干活的时候说的是收芹菜,收和割有什么区别?你们就是嫌钱少不想干。”赵先生委屈地说。
“老赵你真的是没有说清楚,割和拔干的活不一样。”居中牵线的张某也表达了自己的不满。在派出所里民警听完了三方的各自讲述后,调解民警先阐明《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法规,同时也理解企业经营的合理考量与务工人员生计的迫切需求。
“这么热的天大家干活不容易,老赵芹菜的利润的确也不多,工人们都在外面等着,大家都让一步,把事情解决了。”一个多小时的耐心调解,赵先生最终同意支付每人100元工资,席某协助将钱发到每一个务工人员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