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藏蓝身影护碧水,警民同心绘鹤泉—— 团结西路派出所深化河长制,守护景区生态安全

发布者:永宁县公安局 时间:2025-07-11 来源:永宁县公安局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守护一方水土更是人民警察的庄严承诺。为深入贯彻河长制工作要求,筑牢永宁县鹤泉湖生态安全屏障,永宁县公安局团结西路派出所立足公安职能,主动延伸服务触角,将景区巡逻防控与生态保护深度融合,常态化组织警力开展水域巡查、动物保护、环境清理等工作,以实际行动守护鹤泉湖的清澈与生机,擦亮生态旅游金名片。

一、常态巡护,筑牢水域安全“防护堤”

    团结西路派出所制定专项巡逻方案,采取“步巡+车巡+重点时段值守”相结合模式,对鹤泉湖水域及沿岸进行高频次、全覆盖巡查。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第一时间通报、联动处置,形成“问题发现-快速响应-协同解决”的闭环管理。并重点关注非法捕捞、违规垂钓、污水偷排等破坏水环境行为,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

二、守护生灵,当好野生动植物“保护神”

    永宁县鹤泉湖是众多水鸟和野生动物的栖息家园。民辅警在巡逻中特别加强对鸟类栖息地、繁殖区域的保护力度,密切关注非法猎捕、惊扰候鸟、破坏植被等违法行为,积极守护生物多样性。

    同时,民辅警化身“生态普法宣传员”,向游客和周边居民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等法律法规。通过发放宣传单、现场讲解典型案例,倡导文明观鸟、不投喂野生动物,提升公众保护意识,同时加强涉水安全提醒,检查救生设施,严防溺水事故发生。今年以来,派出所积极成功救助受伤落单鸟类2只。

三、清源行动,争做美丽环境“清洁工”

    民辅警将“捡垃圾、美环境”纳入巡逻工作的重要内容。民辅警携带垃圾袋等工具,在巡查沿途主动清理湖岸、步道、绿化带中的塑料瓶、包装袋、烟头等各类垃圾,确保景区环境整洁。在清理的同时,注重源头劝导,对发现的乱丢垃圾行为进行及时、文明的劝阻和教育,引导游客树立环保意识,养成“垃圾不落地,鹤泉更美丽”的良好习惯,有效改善了湖岸环境。

    一身藏蓝,守护碧水蓝天;一份责任,绘就生态画卷。鹤泉湖的每一泓清波、每一片绿意、每一声鸟鸣,都见证着团结西路派出所民辅警践行河长制、守护绿水青山的坚定步伐。我们将继续以“生态警务”为抓手,将巡逻的脚步走得更深,将保护的目光放得更远,将为民的服务做得更实,与广大群众携手并肩,共同守护好鹤泉湖这一方宝贵的生态财富,让水更清、岸更绿、景更美、生态更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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