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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示警 | 金凤区典型电信网络诈骗案件通报(第二十三期)

发布者:金凤分局 时间:2022-04-21 来源:金凤分局

2022年4月17日,金凤区辖区共发生电信网络诈骗案件2起,其中兼职刷单类诈骗1起;冒充公检法类诈骗1起;现将两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请广大市民朋友提高警惕。

案例一:兼职刷单类诈骗

2022年4月17日17时许,辖区一群众报案称:其于4月14日收到陌生企业微信发来的关于点赞关注抖音账号赚取佣金的广告,后按照对方指示操作点赞,并下载“Fnac”APP刷单,其通过手机银行共向对方转账267672元钱,发现无法提现后,遂到我局刑侦大队报案。

警方提醒:1、所有“兼职刷单”均是诈骗;2、不随意点击不明网址链接,不下载未经官方认证的手机APP,不在未经官方认证的手机APP上绑定银行卡;3、发现诈骗短信、诈骗APP等情形的,要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

案例二:冒充公检法类诈骗

2022年4月17日17时,辖区一群众报案称:其于2022年4月17日15时接到陌生电话,对方自称是某单位民警,告诉报警人涉嫌非法出入境,报警人按照对方要求下载飞书APP并开启屏幕共享后,按照对方要求操作共向对方转账25000元,意识到自己被骗,遂到我局刑侦大队报案。

警方提醒:1.凡是电话中自称“通信管理局、电信运营商、银行、保险、邮政”等客服人员,以您“个人信息泄露、涉嫌洗钱、涉案”等理由,主动帮您转接“公安机关”的,都是诈骗!

2.凡是通过电话、QQ、微信或者其他通讯交友软件办案做笔录的“公检法机关”,都是诈骗!

3.凡是通过网站或者APP出示带有“公检法”的名称标记的通缉令、拘捕令、警官证,都是诈骗!

4.公安机关在逮捕时,必须当面出示逮捕证,通过传真、网络发送的,都是诈骗!

5.公检法机关是不设立“安全账户”“验资账户”的,要求用“QQ语音、微信语音”做笔录的,都是诈骗!

6.如果您在拨打亲友电话时,发现有“停机、空号”等异常情况,需提高警惕,设法通过其他途径联系该亲友,核实并提醒谨防上当受骗。

审核| 高志华

编辑| 小M

素材来源| 刑侦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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