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永宁县公安局 时间:2024-03-14 来源:永宁县公安局
无证驾驶
不仅扰乱道路交通秩序
还严重威胁自身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但总有个别“身怀绝技的司机”
觉得自己没有驾驶证也能开车
不把安全和法律当回事
“任性”上路
永宁交警
对以下无证驾驶违法行为人
进行曝光
希望广大交通参与者引以为戒
杜绝侥幸心理
安全文明出行
案例一
2024年3月10日,永宁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辅警在杨和街伊品生物B区东门口开展交通违法行为查处时,发现一辆号牌为宁AN***7号重型半挂牵引车驾驶员存在无证驾驶违法嫌疑,经核查,驾驶员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对丁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依法给予处罚。
案例二
2024年3月10日,姜某驾驶号牌为宁AF****3号小型新能源汽车沿永黄路由东向西行驶,行驶至李银路与永黄路路口处时,因实施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我大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对姜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依法给予处罚。
为什么交警叔叔要多次提醒呢
让我们一起来看看
无证驾驶的相关处罚和危害
法律链接
“无证驾驶”及相关处罚
无证驾驶:顾名思义就是指机动车驾驶人在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无证驾驶的危害
01.扰乱道路交通秩序
无证人员缺乏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知识,常常存在超速、超员、闯红灯和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违法行为,影响到其他交通参与者正常通行和道路交通管理秩序工作的正常开展。加之驾驶人心理素质差,看见交警执法时会存在违规掉头、紧急制动、走非机动车道等躲避执法检查,做出违反安全驾驶的违法行为。
02.存在重大安全隐患
无证人员因缺乏必要的交通安全知识和驾驶技能,可能因不遵守交通规则,而引发交通事故造成自己和他人的伤害,严重威胁自己和他人生命财产安全。
03.诱发违法犯罪
因诸多原因,无证驾驶人员往往欠缺合法驾驶条件,更易滋生和诱发超员超速、闯红灯、酒后驾驶、交通肇事等违法犯罪案件。
永宁交警提醒
无证驾驶属于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请持“证”上路
谨慎驾驶
自觉抵制无证驾驶交通违法行为
切勿以身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