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金凤分局 时间:2024-12-09 来源:金凤分局
金凤区的一位居民王某,因为想要网络贷款,把自己的银行卡账户信息提供给对方,可这一行为,让他成了“帮信”的违法行为人。到底怎么回事呢?咱们接下来一起去瞧一瞧。
近日,金凤区公安分局长城中路派出所接到一条线索,辖区居民王某的银行卡涉嫌电信网络诈骗。随后,民警立即联系了王某,让他主动来到公安机关配合调查。
据王某交代,近期,一陌生人通过电话联系违法行为人王某是否需要办理贷款,王某恰好正急需用钱,便告诉对方需要办理贷款后,对方通过王某的手机号码添加了王某的微信,对方与王某添加微信好友后并将王某拉入一个微信群,在群内对方告诉王某办理贷款需要银行卡流水充足并表示可以帮助其包装流水,随即王某将名下的一张银行卡账户信息提供给对方,紧接着王某所提供的银行卡就收到一笔11500元的不明转账,王某按照对方要求将卡内的钱全部转给对方提供的另外一张银行卡上,成功为诈骗分子转移资产。
经查,王某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为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帮助,造成受害人李某财产损失11500元,王某未从中获利。王某到案后,对其为他人实施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个人信息、洗钱等支持和帮助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已被依法行政拘留。
警方提醒
凡是以办理贷款要求提供银行卡刷流水为由的,都是使用您的银行卡为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活动收取、转移赃款。参与“刷流水”行为,不仅会被银行拉入黑名单再也无法贷款,情节严重的,还可能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等。若需贷款请通过正规渠道办理,同时请妥善保管好个人的银行卡、电话卡等,绝不出租、出借、出售,以免成为电信诈骗犯罪的帮凶。
编辑丨锋 笔
校准丨王月笙
审核丨韩 健
来源丨海晓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