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新闻动态>警务要闻

银川发布通告:实施禁飞!

发布者:银川市公安局 时间:2025-08-27 来源:银川市公安局

第七届中国—阿拉伯国家博览会

将于8月28日至8月31日

在银川市举行

为保证现场空域安全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

银川市公安局金凤区分局

发布通告

期间

对无人机等“低慢小”飞行器(物)

实施禁飞


一、本通告所称的“低慢小”航空器是指飞行高度低、飞行速度慢、雷达反射面积小的航空器具,主要包括无人机、轻型和超轻型飞机、轻型直升机、滑翔机、三角翼、滑翔伞、动力伞、热气球、飞艇、航空航天模型、空飘气球、孔明灯等。


二、2025年8月28日7时至12时,在宁夏国际会堂方圆1公里区域内,2025年8月27日至2025年8月31日每日7时至19时,在银川国际会展中心方圆1公里区域内禁止“低慢小”飞行器(物)起降与飞行。确需使用相关飞行器进行应急作业的,须按照有关程序严格履行审批手续。


三、禁飞期间,请持有、使用“低慢小”飞行器(物)的单位及广大市民、飞行爱好者主动配合,自觉遵守本通告规定。对违反通告规定操纵“低慢小”飞行器(物)的,公安机关将采取反制措施予以制止,必要时予以直接击落。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公安机关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