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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市公安局关于实行“零门槛”落户政策的通告

发布者:银川市公安局 时间:2025-09-19 来源:银川市公安局

银川市公安局关于实行“零门槛”落户政策的通告


为充分释放户籍改革能量,银川公安着眼人民群众新期盼,推出《银川市公安局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实施细则》,全面取消城镇落户限制,实现“零门槛”落户。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全面放开稳定住所落户条件。凡在我市城镇拥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含租赁),本人、配偶及共同生活的父母、子女、祖(外祖)父母、孙(外孙)子女、兄弟姐妹,可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二、全面放开稳定职业落户条件。凡在我市城镇拥有合法稳定职业的,本人、配偶及共同生活的父母、子女、祖(外祖)父母,孙(外孙)子女、兄弟姐妹,可申请登记常住户口;对持有离退休证、社保缴费等证明的,本人、配偶及父母、子女、祖(外祖)父母、孙(外孙)子女、兄弟姐妹,可申请城镇户口。

三、全面放开人才落户限制。凡大中专以上院校和职业(技工)院校毕业生,凭毕业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本人、配偶及共同生活的父母、子女、祖(外祖)父母,孙(外孙)子女、兄弟姐妹,可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四、全面放开现役军人在银川市落户限制。银川市驻军部队军人配偶及共同生活的父母、子女、祖(外祖)父母、孙(外孙)子女、兄弟姐妹,可随迁落户。

五、全面放宽随迁投靠落户范围。凡在我市拥有城镇户籍的,本人、配偶及共同生活的父母、子女、祖(外祖)父母,孙(外孙)子女、兄弟姐妹,可随迁落户。

六、全面放开单位集体户限制。开设集体户不受单位性质、人数、场地等限制,由辖区派出所直接办理;共同生活的配偶、父母、子女、祖(外祖)父母、孙(外孙)子女、兄弟姐妹可随迁投靠到集体户上。

特此通告。

  

附件:银川市公安机关户籍政策咨询热线

  


  

银川市公安局

2025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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