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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棵枣树的烦恼解决了!

发布者: 时间:2025-11-12 来源:银川市公安局

“家里终于有阳光了,谢谢警察同志为这件事跑前跑后、楼上楼下多次沟通,困扰我几年的问题终于解决了。”10月29日,在银川市金凤区逸馨苑社区警务室,李大姐紧紧握着银川市公安局金凤区分局上海西路派出所逸馨苑社区民警顾珂嘉的手,言语间满是高兴与感激。

李大姐和邻居的矛盾,源于一棵“挡光树”。10年前,张先生在小区草坪上种植了一棵枣树,随着枣树不断生长,枝叶逐渐伸展遮挡了李大姐家的窗户,影响了室内采光。不久前,李大姐主动与张先生沟通,希望其能将枣树移栽到不影响采光的区域,可几番交流下来,双方始终没能达成一致,矛盾渐渐升级,原本和睦的邻里关系变得紧张起来。越长越大的枣树让李大姐愈发焦虑,只好前往逸馨苑社区警务室寻求民警帮助。

接到求助后,逸馨苑社区警务室联合治保委现场仔细查看枣树的生长位置、高度,以及不同时段枝叶的遮光范围,最终确认张先生种植的枣树确实对邻居的正常生活造成了影响。

为了彻底解开“邻里心结”,顾珂嘉和辅警杨佳平分别找到张先生、李大姐,耐心倾听双方的想法与诉求。交谈中,张先生坦言,自己种树本是出于美化环境的初衷,压根没意识到树木会给邻居带来遮光的困扰。张先生不愿意挪树,李大姐则希望能尽快解决问题,恢复家中正常的采光。摸清双方的症结后,民警法理、情理双管齐下:向张先生讲解邻里相处的道理,以及小区公共区域管理的相关规定,结合树木遮光对李大姐生活的实际影响,让他理解“远亲不如近邻”的意义;同时引导李大姐换位思考,体谅张先生对这棵枣树的感情。

现场调解时,李大姐和张先生都不愿意让步。民警拿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进行普法:小区公共绿地属于全体业主共有,若未经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同意,擅自占用公共区域种树,可能构成对其他业主共有权的侵害。民警有理有据、有情有义的劝导,渐渐化解了双方的隔阂。最终,张先生表示愿意将枣树移栽到小区指定的绿化区域,保证不再影响邻居的生活,李大姐也对张先生的理解表达了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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