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 时间:2019-12-31 来源:交警分局
为进一步规范道路交通秩序,缓解交通拥堵,促进市民文明出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银川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分局决定自2020年1月10日起在利民街修业路交口南等83处点位(83套设备),利用道路监控设备对机动车违法停车行为实施自动抓拍。现将有关情况通告如下:

违法行为抓拍范围和方式
1、自动抓拍均在设有禁止停车禁令标志的区域内进行;
2、自动抓拍设备按一定时间间隔抓拍四张图片,形成机动车违法停车的证据。
违法行为的处罚
违反禁令标志的违法停车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宁夏回族自治区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八十九条第(一)项的规定,对机动车驾驶人处一百元罚款,同时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对机动车驾驶人记3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