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永宁县公安局 时间:2023-10-24 来源:永宁县公安局
为严厉打击整治买卖、出租、出借电话卡、银行卡违法犯罪和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活动,坚决遏制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高发态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有关规定,国务院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和“断卡”行动的部署要求,结合我辖区实际,现面向社会征集“两卡”违法犯罪线索:
一、提供买卖、出租、出借个人名下银行账户、电话卡、QQ、微信等支付结算、通讯工具等相关线索,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的,每查处一名嫌疑人奖励500元;
二、提供收购、贩卖银行卡、电话卡、QQ、微信等支付结算、通讯工具等卡商卡贩的线索,公安机关刑事立案的,每查处一案奖励3000元;
三、提供电信诈骗窝点(为电信诈骗犯罪提供通讯或资金结算服务)等相关线索,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的,奖励5000元;
四、提供组织、运送他人偷渡前往境外电信网络诈骗活动严重地区线索,经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的,奖励举报人5000元;
凡知悉上述人员有关情况及相关犯罪事实的公民,均有义务检举揭发,公安机关将对其个人信息予以保密,对威胁、报复举报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切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分子,必须立即停止一切违法犯罪行为,争取自首与宽大处理。
温馨提示:凡是有青少年借用手机,警惕盗取手机卡实施电信诈骗,如有此类情况,请尽快到公安机关报警!
举报电话:0951-8030110或110;
来信举报:永宁县公安局反诈中心
永宁县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