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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宁县局】“闽宁新枫” ∣ 闽宁交警中队迅速破案获群众点赞

来源:  永宁县公安局
发布日期:  2024-03-19

   “没想到你们这么快就破案了!实在是太感谢你们了!”3月18日中午,闽宁派出所交警中队民警收到毛某某送来一面印有“人民交警为人民,危难之中见真情”字样的锦旗,感谢民警迅速侦破了其小型客车被不明车辆刮擦逃逸案件。

    原来,报警人毛某某于3月15日17时许将自己的车辆停放在闽宁镇沿山公路老市场西门口处,当16日中午其准备驾驶车辆出去时发现车辆后保险杠和后备箱被不明车辆碰撞,遂报警求助。接警后值班民辅警迅速到达现场对周边情况进行仔细观察,并立刻将人员分为两组展开调查,为了追查肇事者快速破案,一组人员从事发地点沿线进行寻找看是否有监控能看到案发过程;另一组人员对周边群众进行走访。功夫不负有心人,经过民辅警3小时齐心协力的侦查,终于通过监控查到了逃逸车辆踪迹。但事发于3月15日23时许,由于天色已晚,监控视线受阻,无法看清逃逸车辆的车牌号,唯一能确定的是逃逸车辆的车型和颜色。为了帮助群众挽回经济损失,严惩逃逸违法行为,值班人员继续开展调查走访,从一帧帧视频里寻找蛛丝马迹,比对嫌疑车辆,最终经过5个小时的“战斗”,确定逃逸车辆,并于16日17时传唤逃逸车辆驾驶员伏某到案。

  “我没有跑,我当时也不知道。”面对民警的询问,伏某狡辩道。但在确凿的证据面前,民警严厉的告知嫌疑人伏某,其行为已构成肇事逃逸,不知道不是其逃避法律制裁的借口。目前,伏某因交通肇事逃逸已得到了法律的惩处,事故双方的赔偿问题也得到了妥善解决。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永宁交警提醒: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有人员伤亡驾驶人一定要立即停车抢救伤员、迅速报警,无人员伤亡在不严重影响交通秩序的情况下也要保护现场,切不可抱有任何的侥幸心理。如果肇事逃逸,不但无法逃脱罪责,反而加重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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