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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民携手护生灵 贺兰公安筑牢生态屏障

来源:  贺兰县局
发布日期:  2025-06-25

贺兰县公安局始终秉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将生态保护融入警务实践,以实际行动守护生物多样性,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近日,通过我局民辅警与热心群众紧密协作,一周内连续成功救助四只国家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生动诠释了公安民辅警守护生态安全的坚定决心。

6月20日,德胜派出所接到辖区群众李女士求助,称小区内发现一只精神萎靡、疑似稀有的鸟类。到达现场后,民警在角落发现一只蜷缩的、外形似“燕”的小鸟。凭借扎实的野生动物保护知识储备,民警通过观察发现其喙部尖细、背部及翅膀呈现黑色带黑褐色横斑,初步判断这极可能是珍贵的国家一级保护动物——雨燕。为避免其受到二次伤害,民警极其轻柔地将虚弱的雨燕安置在通风避光的纸箱中,并第一时间联系贺兰县自然资源局工作人员,待专业人员赶来后,判明确属保护动物雨燕,现在较为虚弱,待它恢复飞行能力,将选择最适宜的生态环境让它重返蓝天。这场生命的接力,是德胜派出所民警辅警践行生态保护职责的直接体现。

除此之外,就在同一周内,德胜派出所以及金贵派出所分别再次接到热心群众报警,称发现并捡拾了外形似“鹰”的鸟类。两所民警均闻警即动,迅速抵达现场。经初步检查,被捡到的三只“小鸟”生命体征平稳,体表均未发现明显外伤。后经贺兰县自然资源局工作人员专业鉴定,确认这三只“小鸟”均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红隼。工作人员特别指出,红隼作为重要的中小型猛禽,是生态链中不可或缺的“鼠类天敌”,对维护区域生态平衡至关重要。德胜与金贵两地派出所及时响应、妥善处置,为三只红隼幼鸟的安全提供了坚实保障。

目前,获救的国家一级保护动物雨燕和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红隼(三只),均已安全移交至贺兰县自然资源局接受专业的救护和后续放归准备。

一周之内,贺兰县公安局高效联动、警民携手连续救助四只国家级珍稀野生动物,这不仅展现了基层民辅警高度的生态保护意识、专业的应急处置能力和深厚的为民情怀,更彰显了贺兰县公安局作为守护者,在保护绿水青山、维护生物多样性、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方面的坚定责任与使命担当。警灯闪烁,守护的不仅是万家平安,更是这片土地上生生不息的自然瑰宝。贺兰公安将持续筑牢生态安全屏障,为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家园贡献坚实的公安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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