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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护绿水青山,共建美好家园!

来源:  银川市公安局
发布日期:  2026-06-09

6月2日,记者从银川市公安局了解到,今年以来,银川公安已先后救助国家保护动物红嘴鸥、非洲大鹦鹉、红隼、水獭、金雕等各类野生动物80余只。

近年来,银川公安立足生态保护职责,践行新型生态警务机制,坚持“宣传先行、防控并举”,将生态保护宣传贯穿工作全程,同步深化巡山护林、场所检查等举措,全力守护辖区生物多样性,绘就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画卷。

“警察同志,你们快过来看看,我捡到一只奇怪的小鸟,好像受伤飞不起来了。”5月13日,贺兰县公安局洪广派出所民警接到群众求助,称在自家院子里发现一只受伤的鸟。民警到场后联系专业人员辨认,确认该鸟为国家一级保护动物雨燕,随后立即将其送往专业机构治疗。这一幕,是银川公安深耕生态保护宣传、凝聚警民合力的生动缩影。

“小朋友们,这些小鸟是斑鸠、猫头鹰,都是受保护的野生动物,不能捕捉,还要告诉家人一起守护。”校园课堂上,银川市公安局兴庆区分局解放西街派出所民警指着图文展板,为孩子们带来一堂生动的生态保护课。孩子们踊跃提问、满怀好奇,保护野生动物的种子在心中悄然萌芽。

聚焦全民参与,银川公安常态化开展野生动物保护宣传,组织民辅警深入林场景区、田间地头、校园集市,通过发放宣传折页、案例讲解、互动问答等形式,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及相关知识,让保护野生动物的理念走进千家万户。同时,常态化开展巡山护林,沿山林步道排查隐患,在野生动物活动频繁区域增设保护标识与警示标语,对餐饮场所、农贸市场等开展专项检查,核查进销货台账,杜绝非法交易链条,从源头筑牢防线。

“现在群众保护意识越来越强,主动上报、救助野生动物的案例越来越多。”灵武市公安局马家滩派出所民警告诉记者。5月25日,国能宁东电厂工作人员在巡防过程中发现一只受伤的大鸟,立即联系该所民警到场进行联合救助,初步核查该受伤动物为乌鹃鸠,为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随后,民警护送该动物至专业救助部门进行治疗康复。

完善的生态环境,让宁夏成为动物宜居的家园。5月9日,永宁县公安局闽宁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在贺兰山闽宁镇段发现一只疑似受伤的大型猛禽。民警立即联动森林和草原派出所、永宁县自然资源局赶赴现场协同处置,经辨认确认该猛禽为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金雕。工作人员做好安全防护后,将其转移至专业机构救治,待康复后将择机放归贺兰山自然栖息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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